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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暴力,女子和她的儿女奋起反抗,反杀熟睡的丈夫,弃尸

2020-08-04 09:14   来源: 互联网    阅读次数:288

广西的陈某和两个孩子长期受到丈夫的家庭暴力,何某再次因家庭暴力被行政拘留后,陈某决定杀了他的丈夫。


陈某让孩子们商量。三人合谋后,将在睡梦中的何某杀害并扔在树林里。


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归区人民法院初审此案。


陈某遭受了多次家庭暴力。2018年7月1日,何某被贺州公安局平贵分局以屡次殴打陈某的罪名拘留了五天。同年11月,他因打伤陈某头部被贺州公安局平贵分局拘留10天。


陈某考虑到她和她的孩子在家里被家暴了很长一段时间,陈某想杀了他。2019年2月26日,陈某决定和他的孩子商量后杀了他。同年2月27日大约00:00,陈某利用何某自己睡在家里一楼的房间,用绳子把他绑起来,然后打电话给他的孩子。


陈某先用枕头捂住何某的嘴,何某醒过来反抗,喊救命。两个孩子捏住他的手和脚,防止他挣扎。他的儿子,他用准备好的刀子打他的脖子,而陈则拿起房门后面的锤子,打他的头,直到他动不动。


之后,陈某洗了房间墙上的血迹,用被子裹好身体,用绳子绑起来,把身体抬进马车里,和孩子们在一起,把身体拖到房子后面200米处的树林里,把尸体抛弃。

第二天,陈某将作案时何某的床铺拆掉,并将衣服、被子、锤子、绳子等物品扔到炉子里焚烧。经鉴定,其死亡原因为钝器致头部严重损伤,多处全身损伤系锐器与钝器共同作用所致。案发后,陈某于2019年3月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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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认为,陈某和何某村无法承受何某长期的家庭暴力,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造成被害人死亡,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陈某主动提出犯罪故意,积极实施犯罪行为,起了主要作用,是主犯。何某村起次要辅助作用,是共犯。他对被告人陈某及其子女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负有责任,对案件的发生负有责任,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。最后,陈某犯故意杀人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何某村犯故意杀人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。


责任编辑:无量渡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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